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危险源、隐患、风险的异同与关系 正确理解风险管控与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一】基本理论 能量意外释放论解释了事故发生的内因,奶酪模型理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源、隐患、风险的异同与关系正确理解风险管控与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 【一】基本理论
能量意外释放论解释了事故发生的内因,奶酪模型理论说明了事故发生的外 因。
01 能量意外释放论
该理论认为,能量或有害物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所在,能量或有害物质失去控制而意外释放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各种能量或有害物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致害物,如机械能可能导致撞击伤、夹伤等机械伤害,热能可能导致灼烧、中暑等,电能可能会干扰神经,或电击伤亡,等等。
能量意外释放论说明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至于能量或有害物质为什么会失去控制而意外释放,奶酪模型理论则给出了科学合理的解释。
0 0 2 奶酪模型理论
奶酪模型理论认为,防止能量意外释放的屏障(措施)都不是完美无缺的,而是像“瑞士奶酪”那样,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或漏洞。
正是由于缺陷或漏洞的存在,导致防控屏障这些屏障(措施)不能够很好发挥作用,如果屏蔽某一能量或有害物质的所有屏障在某一时刻同时失去作用,就会导致该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进而造成事故发生。
因此,为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既要辨识出诸如能量或有害物质这样的根本致害物,以便设置相应屏障进行防控,同时还要辨识出防控屏障上的缺陷或漏洞并进行修补,以使其发挥应有的防控作用。
【二】基本概念及其关系
01 危险源
危险源是英文 Hazard 一词的汉译,也译作危害因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8001-2011》中,把其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危险源一般分可为两类:
一类是能量或有害物质所构成的第一类危险源,如,像快速行驶车辆具有的动能、高处重物具有的势能,以及声、光、电能,等等,都属于第一类危险源,它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源头,是“罪魁祸首”。
另一类是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监管缺陷等在内的第二类危险源,也即危险源定义中的不安全的状态、行为。
它就是防控屏障上那些影响其作用发挥的缺陷或漏洞,正是这些缺陷或漏洞致使约束能量或有害物质的屏障失效,导致能量或有害物质的失控,从而造成事故发生。
例如,煤气罐中的煤气就是第一类危险源,它的失控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或煤气中毒;煤气的罐体及其附件的缺陷以及使用者的违章操作等则为第二类危险源,因为正是这些问题导致了煤气罐中的煤气失控泄露而引发事故。
02 隐
患
与安全生产有关系的隐患称为“事故隐患”,一般也称为“隐患”。
《现代劳动关系词典》把“事故隐患”定义为:企业的设备、设施、厂房、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能够造成人身伤害的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1994)把 “事故隐患”定义为: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1995 年,劳动部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定义 “事故隐患”为:劳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008 年,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了重新定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综上所述,“隐患”一词最初的含义就是隐藏的祸患,而安全生产领域所指的“隐患”,并非是隐藏的祸患,而是指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
之所以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称为“隐患”,是因为“隐”字体现了潜藏、隐蔽,“患”即祸患、不好的状况,而无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还是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小概率事件,因此,相对于事故而言,它们都是藏而不露、不易为人们所重视,但如果得不到治理就会导致事故灾难。如上例中,煤气的罐体及其附件的缺陷以及使用者的违章操作等就属于隐患范畴。
03 危险源与隐患之关系 有学者认为,隐患就是危险源,更多的学者采用了隐患的本意,认为隐患就是隐藏的祸患,也即,隐藏的危险源,因此,在对外交流时,他们就用 Hidden Hazard 或 Hidden Peril 来表示。但国外学者对此并不认可,认为 Hazard 是否需要管控,决定于其风险程度的高低,与隐藏与否没有任何关系。无奈之下,地质大学樊运晓教授在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只得用“隐患”的汉语拼音“YINHUAN”去表示。
国外的确没有与“隐患”相对应词语,但这绝非意味着他们没有我们所定义的“隐患”存在,他们根据风险管理原理,通过对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估,实现了对需要管控危险源的控制,并最终达到事故防控的目的,由此可见,隐患其实就是危险源的一种形式。
那么,危险源是否就是隐患?它们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第一,隐患是“现实型”危险源。
按照危险源的存在状态,可把危险源分为“现实型危险源(the actual hazard)” 与“潜在型危险源(the potential hazard)” 两种类型。
如在一项活动、项目开始前,进行危险源辨识时所辨识出的危险源,就属于这种的“潜在型” 危险源。
如采用螺栓固定的部件,可能会出现螺帽的松动、脱落,这就是辨识出的“潜在型” 危险源。
通过对辨识出 “潜在型” 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视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针对螺帽的松动、脱落,采取加强对螺栓的检查维护等措施,就能够防止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
与之相反,在已开始的活动、项目中,进行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时,发现了螺栓的松动或脱落,则属于已经客观存在的“现实型” 危险源,也就是所谓的“隐患”,隐患就是“潜在型” 危险源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结果,是已经客观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当然“现实型” 危险源也可以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管理上的缺陷。
由于“现实型”危险源是“潜在型” 危险源失控的结果,其较之“潜在型”危险源,距离引发事故就更进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系统内危险源都处于潜在状态,说明事故预防工作得力,该系统应是比较安全的;反之,如果大多数
“潜在型” 危险源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转化为“现实型”危险源——隐患,则表明该系统风险程度大为增加,或已濒于将要发生事故的危险阶段。
当前,国务院安委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 “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就体现了这种风险管理的思路。
第二,隐患是第二类危险源。
首先,由危险源的定义可知,危险源既包括能量或有害物质之类的第一类危险源,也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监管缺陷等第二类危险源,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监管缺陷等第二类危险源,恰与隐患定义相吻合,因此,(事故)隐患就是危险源中的第二类危险源,也即,危险源包括隐患,隐患是危险源中的一种类型,表现为防止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的屏障上的缺陷或漏洞,它是诱发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的外部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外因。
其次,隐患定义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定义所指危险源的也是第二类危险源,因为第一类是危险源表现为各种能量或有害物质,它们本身不会违反相关规定,而只有对它们的管理不当,如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才会违反相关规定,而对它们的管理不当及其造成的问题就是第二类危险源。另外,因为凡是隐患都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要求,所以,只要是隐患就已经达到了需要管控的标准,毋需再进行风险评估,都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管控-----隐患治理,凡是隐患都需要进行治理、整改,因此,隐患是一种毋需评估即可直接进行管控的危险源。
由上述分析可知,危险源是个大概念,它是包括隐患在内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如果危险源按照存在状态分为“潜在型”与“现实型”两种,那么,隐患就是“现实型”的危险源;如果危险源按照两类危险源划分,那么,隐患就属于第二类(行为、状态类)危险源,总之,隐患就是危险源中的一种类型,危险源包括隐患,它完全能够把隐患囊括在内。
04 风险
风险就是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安全风险被定义为“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风险强调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其中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发生时间的不确定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等等。
无论是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还是所发生事件后果的严重性,都是人们在其发生之前做出的主观预测或判断,具有主观性。因为一旦事件已经发生,成为了现实,就成了确定性的东西,自然就不再是风险了。
由于安全风险都是指“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也即,风险为可能性与严重程度之乘积。
第一类危险源(能量或有害物质量值的大小)决定着后果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决定着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一起决定了风险的大小。如果某一危险源具有的能量或有害物质量值很高(后果严重),同时对其管控也比较宽松(失控可能性高),那么,该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就会很高,反之亦然。
如前例,如果是小罐煤气或者在人烟稀少的偏僻之处使用(失控泄露的后果有限),同时,如果从罐体及其附件的检查维护到对使用者的培训监管都很规范、到位(发生失控泄露的可能性小),那么,其具有的风险程度就很低。相反,如果是大罐煤气且在繁华闹市区使用(失控泄露的后果严重),同时,如果对其检查维护及使用者培训监管等都形同虚设(发生失控泄露的可能性大),那么,其具有的风险程度就会很高。
05 危险源(隐患)与风险之关系 如前所述,风险与危险源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危险源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存在,而风险则是人们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的主观评价,因此,对于危险源而言,关键在于能否发现、找到它,因为只有找到它,才能有的放矢地对其进行防控,所以要发动全员参与危险源的辨识;相反,风险是对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性的主观评价,需要尽可能客观、公正评价其危险程度,以便决定是否防控及如何防控,因此,对于风险的评价并不需要全员参与,而是要求有一定经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危险源与风险,一个为客观存在,一个是主观判断,差别之大,一目了然。
寓言故事“小马过河”就很好地反映了危险源(客观存在)与风险(主观判断)的关系:小马赶路时一条小河拦住了去路,小马能过去吗?老牛说河水很浅没关系,小松鼠却说水很深不能过,能否过河老牛与松鼠从各自角度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评判。
在该例中,“河水”就是客观存在的“(第一类)危险源”,而“河水对过河者的影响”则是通过主观判断得出的“风险”程度。
但另一方面,危险源与风险又有着密不可分的相互联系,如,风险是对危险源危险程度的评价,是基于对危险源评价的基础上而建立起来的概念,只要是危险源都具有不同程度的风险。
实际上,风险与危险源之间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可理解为主体与属性之间的关系,其中,危险源是主体,风险则是附属于危险源这个主体的一种属性。就如同水与水温、水与水深的关系。
水温或水深都是水的属性,没有水就无所谓水温与水深。同时,如果水温正常或水深很浅,即便是有水存在,也可能不构成常规所言的风险,或者说其风险程度就会很低。
但需注意的是,即便是水温很高或水深很深,其风险程度也未必一定就很高。因为风险的高低由两个因素所决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程度。
第一类危险源自身所具有的能量大小或有害物质含量的高低(如,水温的高低或水深的深浅),决定了事故的后果严重程度,另外,后果严重程度还与第一类危险源所处周边环境等有关。至于发生的可能性,由对该(第一类)危险源的防控屏障情况(第二类危险源)所决定,或者说,决定于外界对其干预(管理)水平。
如果管理到位,使得能量或有害物质(第一类危险源)几乎没有失控的可能,那么,即使第一类危险源具有的能量再大,其风险程度也未必很高。如,虽然水温很高或水深很深,但由于管理到位,高水温并不会失控而影响到人与物(包括财产、环境),或者人们根本不去那么深的水域,那么其风险就很低。
相反,即便是第一类危险源具有的能量并不太大,但如果管理不善,失控时有发生,其风险程度也会很高。
例如,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居各类事故之首,而乘坐飞机却十分安全,就反映了这一现象。据统计,乘坐飞机的风险是乘坐机动车风险的1/2200,其实,与机动车行驶相比,飞机飞行具有的能量要高得多,因为它不仅有比机动车高得多的动能(速度高、质量大),还有机动车所没有的更高的势能(在万米高空飞行)。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反差? 原因就在于外界干预的差别,因为正是由于飞机飞行比机动车行驶具有的能量高得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从飞机的设计、制造,到日常的运行、维护,都极其规范、严格,相反,机动车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也正是因为管理的差别,使得飞机飞行发生能量失控(飞机失事)的可能性,要比机动车能量失控(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更低。这就是管理在安全生产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存在能量或有害物质不可怕,可怕的是监管不到位,只要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不使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就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前所述,由于所有隐患都需要防控,因此,对单一隐患的防控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可直接进行治理,只有当隐患数量众多时,才需要通过风险评估,根据其风险的高低合理分配资源进行治理。另外,隐患(第二类危险源)所具有的风险,需根据其所在的屏障所防控的第一类危险源进行评判。
【三】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
01 风险管理
事实上,风险管理,就是对危险源所具有风险的管理。
风险意味着不确定性,因此,风险管理也就是对...
篇二: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精神,切实抓好化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6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兰考汇通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重大隐患认定 第三条
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Ⅰ类重大隐患是指公司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公司研究决策、帮助或协调解决的隐患;Ⅱ类重大隐患是指公司可以自行解决的隐患。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重大隐患。
(一)“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2.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管理安全费用的。
4.未按规定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的。
5.生产“证照”不全的。
6.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并运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
7.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或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
8.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的。
9.生产过程中严重超温、超压生产的;严重违反安全操作工艺的;未按规
定制定主要生产设备、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未制定劳动定员的; 10.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11.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定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12. 违反规定不按时对压力容器进行年检的。
13.对安全监控、检测、测量等设备未进行定期检验的。
14.没有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
(二)“其他重大隐患”,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5.未按规定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
16. 危化品的储存、运输、使用违反相关规定的。
17.未建立防尘、防中毒措施、制度或制度措施不完善的。
18. 有毒、有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管理的。
19.未按规定为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
20.消防设施不完善或不备用的。
21.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及企业内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可能造成事故的其他重大隐患。
第三章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 挂牌督办制度
第五条
生产装置和仓储区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全面负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公司的重大隐患,按照定隐患、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限期整改。
(二)安全副总负责研究制定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对本公司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研究决定。
(三)安环部负责对Ⅱ类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复查验收,销号管理。Ⅱ类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并将复查验收结果报公司备案;Ⅰ类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所有被复查验收的隐患,必须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提出验收复查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
(四)安环部做好重大隐患的上报工作。每日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在安全生产会上通报;每月将本矿及各级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公司(表样见附件 1)。
(五)及时对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汇总,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第六条
公司安全副总负责Ⅰ类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制定、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等工作。
(一)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单位监督检查存在的重大隐患,按照“五定”原则组织或督促限期整改。
(二)公司安环部制定Ⅰ类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并挂牌督办,督导治理,限期整改。接到生产建设经营单位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所有被复查验收的隐患,必须按照“谁挂牌、谁督办、谁验收、谁销号”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督办单位验收合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查出重大隐患单位销号后,方可销号。
第七条 安环部主要负责重大隐患的督促整改、分析通报等工作。
(一)安环部及时对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汇总,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每月20 日前将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公司。对日常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 24 小时内上报安全副总。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验收销号、汇总上报、分析建档等情况进行通报。
(三)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分析,督促或指导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并每月进行通报。
第八条
重大隐患报告和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隐患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分类。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在各生产岗位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发挥警示作用。其内容包括:隐患内容、产生地点、主要危害、治理措施、应急预案、治理责任部门、督办责任部门、治理进展情况等。
第十条
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应包括单位、编号、分类、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牵头部门、督办部门、发现日期、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整改日期、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意见、是否销号等。
重大隐患的档案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十一条
重大隐患未彻底整改前,必须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产停建整改;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严防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重大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十三条
被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建治理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矿的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公司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被上级安监部门责令停产停建治理的重大隐患还必须报安监部门备案或经安监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安监、纪检部门
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安监、纪检部门和业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
鼓励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重大隐患,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对发现、排除和举报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第四章
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十五条
未认真履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的规定,上升一个事故等级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况的,在考核总分中直接扣分:
(一)未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 1 分。
(二)未按本规定上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三)未按本规定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四)未按本规定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五)未按本规定对重大隐患进行复查验收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六)未按本规定建立重大隐患建档台账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七)对举报重大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八)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且未及时报告说明充分理由的,每一条扣 1 分。
(九)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重大隐患,停产一次扣5 分。
第十七条
凡被安监部门查出而单位未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安体系考核扣分标准的双倍扣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重大隐患整改《日查周报表》 2.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示 3.《重大隐患台帐汇总》
会
审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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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制度》 编制人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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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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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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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室
培训科
安全科
救 护 队
生产科
机电矿长
通风科
生产矿长
技术科
安全矿长
地测科
总工程师
机电科
矿
长
会
审
意
见
附件 1 重大隐患整治情况月报表 公司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类 序号 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包括所做的主要工作 整改期限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 已完成整改的隐患 备注(隐患查出的单位)
完成整改时间 复查验收责任人 正在整改的隐患或问题
已经完成
整改的隐患或问题
附件 2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示 序号 隐患内容 产生地点 主要危害 治理措施 治理期限 应急预案 治理 责任人 治理责任部门 督办责任 部门 治理进展 情况
附件 3 重大隐患建档台帐 单位 分类 编号 隐患 内容 整改 措施 整改 资金 整改 责任人 责任 部门 督办 部门 发现 日期 整改 时限 完成 日期 验收 日期 验收 人员 验收 意见 是否 销号
篇三: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创建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目录 Contents1 双重预防机制的来源 2 双体系创建的相关指南、标准3 安全风险 4 隐患排查治理5 风险、隐患与事故之间的逻辑关系 6 三种不安全状态解析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1双重预防机制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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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与实施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8001- - 2001关于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实施方案 ( 征求意见稿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 ( 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 征求意见稿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 码 ( GB/ / T 13861- - 2009 )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 征求意见稿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 - 2009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GBT 28002- - 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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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
第5部分:风险评估和降低风险的方法示例》(GB/T 22696.5-2011)《机械安全 风险评估 实施指南和方法举例》(GB/T 16856-2015)《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指南》(GB/T 26317-2010)《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4353-2009)《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GB/T 31593.3-2015)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二章双体系创建的相关指南、标准招商蛇口关于双体系创建的方案及指南:招商蛇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预控体系实施方案附件3 3 :
招商蛇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 试用版 )附件4 4 :
招商蛇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 试用版 )招商局集团 《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 招发战略字[ [ 2016] ] 286 号 )招商蛇口:至今年10月份完成试点单位双体系的创建。公司的要求:至6月底前完成双体系的创建。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二章双体系创建的相关指南、标准公司的要求按照“全员参与,领导负责,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创建。各部门在安全监督部的组织下按照“实施指南”的要求,结合各部门、班组实际情况,开展体系创建工作。公司的目标自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公司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创建工作,并通过上述“双体系”的建立运行,做到有效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二章双体系创建的相关指南、标准职责分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双体系”建设的领导部门。其职责为:● 审核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预控体系建设目标;● 审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预控体系实施方案、指南和推行计划;● 听取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预控体系建设阶段性汇报及专题汇报,研究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督促检查、考核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预控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职责分工公司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具体落实体系创建工作)主任为安全监督部经理,成员包括安全监督部成员、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各部门、班组人员积极按照公司部署,完成本部门、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隐患排查、治理”,对结果负责。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3安全风险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什么是风险?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 = 可能性 × 严重性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什么是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其 中:根源 是指具有能量或产生、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如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等等。行为 是指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作业行为。状态 是指物的状态和环境的状态等。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四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人的因素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物的因素是指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环境因素是指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管理因素是指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引自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什么是风险点?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例如,危险化学品罐区、液氨站、煤气炉、木材仓库、制冷装置是风险点;在禁止存放危险品区域放置危险品、防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高温液态金属的运输过程等也是风险点。风险点有时亦称为风险源(危险源)。排查风险点是风险管控的基础。对风险点内的不同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环境及管理等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风险判定标准认定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控制措施是风险分级管控的核心。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风险与危险源之间的关系是什么?风险与危险源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首先,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即讨论风险必然是涉及哪类或哪个危险源的风险,没有危险源,风险则无从谈起。其次,任何危险源都会伴随着风险。只是危险源不同,其伴随的风险大小往往不同。什么是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识别企业整个范围内所有存在的风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引自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什么是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安全风险的分类将风险分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设备);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
;作业环境的缺陷(环境);安全健康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的缺陷四大类,详见附件A。什么是风险分级?风险分级是指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进而实现分级管理。风险分级的目的是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控。风险分为几级?不同的风险评价方法对风险的分级不完全一致,我司拟对风险分为“ 、 、 、 (深蓝、浅蓝 )”五级(红色最高)。对采用5级分级的风险评价方法,可建立级别对应关系(例如,将风险最低的两级都定为“蓝色”级别),以适应评价和管理的要求。红 橙 黄 蓝蓝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什么是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浅蓝色风险\5级风险:稍有危险,需要注意(或可忽略的),员工应引起注意深蓝色风险\4级风险:轻度(一般)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部门、班组应引起关注,负责4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班组具体落实;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保留记录。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公司、部门应引起关注,负责3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部门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 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公司对重大及以上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控制管理,具体由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红橙黄蓝蓝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什么是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措施是指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企业针对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⑷经济合理性。应包括: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 ⑷个体防护措施;⑸应急处置措施等。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核对、确认):(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4)是否已选定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什么是风险信息?风险信息是指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即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从总体上讲,风险分级管控程序包括四个阶段七个步骤。四个阶段即: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效果验证与更新。七个实施步骤见下图所示: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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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的确定以下情形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6)相关方投诉涉及事故隐患的;7)风险点级别确定。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辨识方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全面辨识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或部分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引自《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辨识周期全面辨识应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辨识应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较大变化或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源清单。
更多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第三章安全风险风险点识别方法● 以部门为单位,按照安全责任分区,进行区域划分。● 按照作业区域或者作业步骤等不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