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坟整治方案9篇
散坟整治方案篇1
散坟整治方案篇2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执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实行整体联动,多部门合作,依法规范持续开展XX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着力实现“依法取缔一批、整改规范一批”的目标,到20XX年3月底,实现动态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二、排查整治范围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自然资源规划、环保、市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包括砂石料场或堆场、“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黑臭水体、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道路(工地)扬尘等。“散”: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主体功能规(区)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应进未进工业园区的企业。“乱”: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有关手续的企业。“污”: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包括未完善环保手续、未按项目环评要求分类处置固体废弃物、未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置合账的企业)。
三、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2月26日—3月5日)。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街)对所辖范围内再次开展无死角、地毯式排查统计上报,摸清辖区内所有“散乱污”企业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2、依法治理(3月5日—3月31日)。对依法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会同县生态环保分局、镇派出所、城管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需要“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场地、设备、原料),立即撤除到位。同时,对原场地进行综合利用,不得产生次生污染等。
3、巩固成果(3月31日—12月底)。对整治规范类的企业加强监管,严防未整改到位私自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类的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XX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根据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组织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村街是“散乱污”企业整治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进一步组织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接受群众监督。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街)党总支书记任网格长,同时确定多名网格员和一名专职网格督察员严格监控(网格化管理情况于3月5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强化验收销号。镇加强已完成整治的企业验收销号工作,建立“一企一档”整治销号台账。整改规范类企业整治完成后,经有关单位部门对照整改内容现场核查并同意其恢复生产后,方可销号;依法取缔类企业在实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场地、设备、原料),场地达到综合利用后,方可销号。
3、强化信息报送。各村(街)、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污染企业排查整治资料收集存档,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整治工作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强化考核问责。镇党委政府将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街每月干部绩效考核和年终考评目标,对不履职、不尽责,或工作敷衍了事的,予以通报、问责。
散坟整治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2号)和《黑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安发〔2019〕22号)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11·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管控不严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未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信息存储等功能;未对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农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未进行跨接,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等连接件未采用防爆电气,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丝堵堵塞严密,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采用粉尘沉降室进行除尘;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21区及22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尘外壳或尘密外壳;疏散路线未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极端天气,旅行社包车使用必须提前一天向市文广体旅局报告,并杜绝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参加高风险冰雪旅游项目。(文体广旅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商务粮食: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机房、以及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各种线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商务粮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工信、农业、水务、电力、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底,开展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综合督导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安委会综合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综合督查,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市安委会计划于20xx年1月份对各签状单位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重点对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查自改,敢于动真碰硬。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与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延续好“大曝光”期间各项措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曝光渠道、创新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总结,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市安委办要进行旬报,每月x日、x日、x日进行集中整治情况通报。
1.请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于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办。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牵头(负责)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及工作小结报市安委办(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没有问题要零报)。20xx年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报市安委办。
3.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请于每月x日、x日、x日前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
散坟整治方案篇4
各村、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1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总目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五大责任,严格管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严肃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严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找准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及时补齐消防安全短板不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迅速成立接官亭镇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镇武装部长(分管领导)
成员:XXX、镇人大主席
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环站,由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张龙、XXX、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日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联村领导抓好包联村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配合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三、整治重点
近年来我镇没有特大火灾情况,火灾形势相对稳定。但也不能忽视易燃易爆场所、餐饮饭店、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场所,主要严查以下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施工工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众聚集场所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等。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有效。未按国家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排烟风机处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落实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未保持畅通等。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商场市场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施工工地、仓储物流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高层民用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
(五)用火用电用油不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不规范,电气线路敷设、电器设备使用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线、燃气用具敷设、安装不符合规范、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违规使用醉基燃料储罐等。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住宅小区未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采取入户、飞线等方式违规充电等。
(七)员工消防培训未落实。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员工不能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知识;单位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并开展针对性训练等。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企事业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综合采用行政、舆论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顶格处罚,推动单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鼓励企业员工主动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
(二)隐患闭环管理。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全部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对于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运用约谈警示等手段。要将区域火灾隐患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当中统筹安排、综合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教育。结合当前火灾特点,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通过融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及时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灾预警信息、强化警示宣传,通过火灾案例警示提高公众防范火灾意识发动组织基层力量,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提醒。
散坟整治方案篇5
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紧盯集中攻坚阶段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一统计表四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部门和标杆企业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强化工作部署。各级专题专项实施方案牵头部门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推进会议,对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分析时下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工作专班力量,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例会,研究对策办法。要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部门要要每季度至少印发1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简报、通报等,推广先进的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滨城行”等活动,在主流媒体(电视台、日报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四、强化任务落实。各专题、专项牵头部门要对照去年制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细化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做好见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留存。
五、强化排查整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重点要建立并动态更新监管企业台账,在敏感时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级安委办要认真审核并及时上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直报系统,各地区、各部门要按时填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送系统,在月末前上报当月的“一统计表四清单”。
六、强化示范引领。初定在全市选树1个标杆地区、3个标杆部门,通过培树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不少于1家的标杆企业(最好是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级、各部门要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标杆企业有关经验。
七、强化警醒教育。各级、各部门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等负面案例,揭露“顽疾”,曝光违法单位和个人,强化警醒教育,形成震慑作用。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集中曝光不少于2批次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
八、强化督导考核。市工作专班将适时赴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导检查,并将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市工作专班督导检查情况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各定量、定性指标任务等,纳入对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散坟整治方案篇6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散坟整治方案篇7
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村务必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务必对“大棚房”问题常抓不懈,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二要正视存在问题,明确目标要求。各村要紧盯思想有所松懈、整治有所反弹、复耕不够到位、进度不够平衡等问题,严格按照市、区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设施农业项目逢棚必进,力争改到位、不反弹、不新增。
三要强化联合行动,迅速推进工作。各部门各村要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有序推动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要准确把握文件要求,深入了解点位问题类型,分类制订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坚持边查边改、彻查彻改,坚决打赢“大棚房”整治这场硬仗。
会上,姚xx:
一是时间紧迫,各村一定要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抓紧推进;
二是要注重方式方法,做好群众工作,注重保护群众利益,在严格执行整改要求的同时,为群众适当解决合理居住需求;
三是做好已拆除“大棚房”相关数据台账资料的记录和保留工作。
黄x对“大棚房”整治前期工作做了梳理,并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一要加强排摸力度,要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同时制定一宗一方案,边排摸边整治;
二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土地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群众配合“大棚房”整治工作;
三要树立攻坚意识,深入了解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方案要求抓紧行动,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要成立督查小组,巡回督查、全程跟进、精准监督,对履职不力、担当不实的,要实行问责。
散坟整治方案篇8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扩大“大培训、大调研、大比武”活动成果,全面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促进各项财政工作提质、提速、提效,根据《关于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20xx年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决战大工业,推进大统筹,改善大民生,实现大跨越”的发展思路,以提升服务发展绩效、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创新理财绩效、提升机关建设绩效为抓手,以建立理念先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团结进取、作风优良的绩效财政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培植财源,提升服务发展绩效。按照“做大经济总量,扩大城市体量,放大发展能量”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沿江开放开发、昌九一体化和决战工业700亿,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机制,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奖励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以财政资金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2、加大担保融资力度。继续争取省财政“财园信贷通”的支持;全面铺开“财企惠贷通”融资模式;确保完成省担保公司下达任务(2个企业,2000万元);通过财政信用融资担保方式积极申报德鑫纺织3000万元贷款。
3、加大争资争项力度。认真研究国家、省投资政策和方向,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争创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5、加大跟踪帮扶力度。继续对口帮扶好塑丽龙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帮助它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多方筹措城建项目资金,保障资金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和重大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算编制和执行等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二是继续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投资评审专家库、材料信息价格库;建立和健全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制度和淘汰制度,制定奖惩办法和激励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内部资金运行和干部安全。四是做好财政担保资金的保后监管工作,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防范担保风险。
(三)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创新理财绩效。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做到“两个覆盖”(单位覆盖和资金覆盖),加强国库资金调度。
3、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大力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管理体制。
4、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并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5、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6、深入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一步做好县乡两级财政部门OA系统上线应用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财务集中监管系统的应用。
7、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有关办公用品的协议供货采购。
8、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加强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完善考核制度;按照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要求,整合资金,科学定位,优先做好我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四)全面改进作风,提升机关建设绩效。一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各个环节和防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四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县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和惩戒力度,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五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发扬省级文明单位风尚、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争创活动,力争各项工作在省、市取得先进。六是深入推进乡镇财政所建设,做好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加强财政所信息化建设。七是积极筹集、合理安排、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确保社保资金的使用质量。落实好各项公共财政政策,保障好县政府各项为民办实事资金需求。八是大力弘扬财政机关文化。抓好党建带群团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市局和县局开展的文体活动。九是积极做好综治、计生、信访和包村扶贫工作。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成立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县财政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抓好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2月12日至2月28日)。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1日至12月1日),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股室(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组织实施;建立活动倒逼机制,局活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阶段性督查指导。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结合年度考核对各乡(镇)财政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三)拓展活动载体。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围绕“四个提升”的要求,逐一采取措施,积极创新开展富有特色、紧贴实际的活动,确保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达到预期成效,为促进财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散坟整治方案篇9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整治重点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 日开始, 月 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月 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 月 日前报 。
(三)整治总结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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